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有关文件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16:21:47   浏览:8158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有关文件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有关文件的通知

1995年5月2日  证监发字[1995]57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商品交易所、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武汉证券交易

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

  根据《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拟会同财政部审核批准少数交易

所(中心)进行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你所(中心)如欲中请成为试点国债期贷交易场所,必须经

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我会和财政部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请报告;

  (二)当地政府同意申请的批准文件;

  (三)交易场所章程;

  (四)根据《国债期贷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修改、并经所在省、直辖市期货监管

部门初审通过的国债期货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五)符合《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的参加国债期货交易的会员名单;

  (六)国债期货交易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所有上市国债期货合约文本及其相关规定。

  你所(中心)须在5月31日前将上述文件报我会相财政部审核,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修正案(2005年)

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6号

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修正案

(2005年4月29日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5年5月27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发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全文
一、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未参加审查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删去第二款。
二、第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绿化工程竣工后,城市绿化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
三、第二十九条中的“必须向该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修改为“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
四、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删去其中“擅自在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的,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并可处以20元至5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的”规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根据本修正案作相应修改。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明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证明效力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明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证明效力的通知

食药监办注[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维护国家局核准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证明效力,保证执法的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4月3日以后,国家局颁发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加盖了骑缝章,2006年4月3日之前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并未全部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并非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真实性的唯一标识。

  二、经国家局核准的药品说明书是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种网络形式公布的信息应与上述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一致。

  三、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文向国家局申请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的存档复印件。

  四、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按上述界定原则和要求执行,维护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附件的证明效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