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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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局


地籍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责成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把土地调查、登记、统计等工作列为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近年来,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拟定了一套有
关地籍管理工作的技术规程、规则,培养了一批技术骨干,为进一步开展城乡地籍工作做了必要准备。目前,全国开展城乡地籍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望各地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而又稳妥地全面部署地籍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地籍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地籍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为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措施,依法、统一、全面、科学管理土地服务。
当前,我国地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分等定级四方面工作,以及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形成大量数字、文字和图件等地籍资料的整理、归档、应用、更新工作。
土地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土地的权属、利用、类型、数量、等级和分布状况。目前,农村正在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市开始进行地籍调查(含地籍测量),将来根据需要,再进一步开展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分类基础上,根据土地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条件,进一步划分各类土地的质量等级,为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土地,合理确定土地负担,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城乡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正在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
推开。
土地统计是对各类土地的数量、等级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并对调查数据加以整理、汇总、分析,及时提供反映现实土地情况的统计资料。
土地登记是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提出申请,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程序。目前农村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结合地籍调查正在着手开展土地登记和发证工作。
二、关于初始地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70号文件精神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际上也是农村的地籍调查。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力争1990年按期完成。同时,要把农村的土地登记、统计等地籍管理制度建立起来。
1984年以来,各地开展调查的县近500个,完成调查的县约170个,但完成土地初始登记统计的县只有16个,工作进展很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到1990年完成各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计划和措施,于
1987年11月底以前报送我局。已经完成土地调查工作的县,凡没有进行土地登记、统计工作的,都要按照规程和补充规定,尽早安排补课,更新调查资料,建立土地登记、统计制度。
各地在修订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计划时,一定要同测绘部门协调,防止与供图计划脱节。
土地调查必须保证质量,调查人员要经过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办事,及时进行不同阶段、层次的检查验收。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土地登记一般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由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先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报政府批准,方能注册登记。一个单位的土地使用范围跨县级行政区的,如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土地登记要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制订的《土地登记规则(试行)》办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有权利和义务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凡在当地政府公告期限内,没有提出登记申请的,其所占有的土地视为非法用地。

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人员依法行使土地调查、统计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部门负责人对他们提供和汇总的土地调查、统计资料,不得修改、扣压,如发现数据计算来源有误,可由土地调查统计人员进行核实更正。
鉴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所用图件的比例尺较小,只能勾绘出城市、建制镇和村庄的外围界线,其成果不能满足城市、建制镇和村庄内部的土地登记、统计的需要。因此,需要按照《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使用大比例尺图件,另行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建立城、镇、村内部
的地籍管理制度。
城、镇、村的地籍调查与登记费用,要采取从即将开征的土地使用税中提取适当比例和收取土地登记费的办法,“就地消化”解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开展了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基本上制止了乱占滥用耕地歪风,成绩是显著的。凡认真进行了清查、测量,依法处理并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三条标准的,可以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达不到“三条标准”的,暂不发给“土地使用证”,可先进行清查登记,发给“清查登记证”,作为今后进一步处理和正式办理土地申请登记、发证的依据之一。要防止和纠正单纯罚款不依法处理就发证的做法。
为适应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须尽快建立地籍档案。尚未开展土地调查的地区,凡已建立统管机构的城镇,可先进行简单登记,由用地单位、个人自己申报,由土地管理部门复核确认后予以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暂时无力复核的,在实际工作中可暂用申报数。故意以多报少的,应追究
申报者的责任。在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做好思想上、政策上、物质上、组织上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关于土地分等定级
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应和建立土地登记、统计制度同步进行。但由于此项工作难度大,技术准备尚未做好,需要积极组织试点,力争明年分别制订出农用土地和城市土地的《土地分等定级技术规程》,再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四、关于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经过土地调查、土地初始登记、统计,建立初始地籍以后,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坚持做好土地变更登记和经常统计工作,建立日常地籍管理制度。
凡变更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改变批准用途,以及变耕地、园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均要向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农民个人建房占用土地的,要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领取建设用地许可
证。竣工之后,再申请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对因出卖、转移土地附着物,而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要先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土地附着物的转移无效。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和执行土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规定,从现在起要“建立并逐步健全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按报表要求,认真收集资料,整理填写,汇总上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在每年填写报表之前,先收集整理土
地变更登记、建设用地审批、违法占地查处、农林牧渔业用地变化等资料。并组织乡镇土地管理员会同村土地管理员,进行年度变更调查,实地核实,更改图件、表册。凡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地方,一定要做到地籍图、表与实地一致,以核查为基础的日常统计,也要如实反映变化情况
,力求做到同实地一致。
五、关于地籍资料管理
在地籍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其他文字、图件、数据资料都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宝贵资料,必须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开发利用。凡原来由其它各部门、单位保管的地籍档案资料,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机构改革调整精神,随着各部门原来管理土地的机构、人员的归并和工作
的移交,要将全部地籍资料移交给新组建的统一管理土地和城乡地政的土地管理部门;有的资料一时难以分开的,亦应复制或者拟定管理办法共同使用。
各地对地籍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都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制度。
六、关于加强地籍工作的领导
地籍管理是政策性强、技术性要求高、任务繁重的基础工作。要由领导亲自过问、配备得力干部、花大力气才能做好。
开始土地调查的县市,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为首的地籍工作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可设在土地管理局内,乡镇和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宣传活动,组织技术力量,筹集经费,研究工作计划,调处土地纠纷,审定或裁决土地权属等重大问题。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有专门地籍管理机构,岗位责任明确到人,把地籍管理工作定为乡镇、街道土地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1987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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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09〕19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常州市市区2010年绿化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和第四届中国月季花展暨世界月季区域性大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通过大思路谋划、大手笔投资、大项目带动,再掀一轮园林绿化建设新高潮,推进绿量持续快速增加,努力实现“让城市走进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把常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绿色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市区绿化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实施五大特色绿化工程,计划总投资32.73亿元,共新增绿地553.47公顷”。五大特色绿化即公园绿地、道口绿化、垂直绿化、道路绿化、围墙绿化。共实施36个工程项目,其中公园绿地建设工程16个、道口绿化建设工程2项、垂直绿化建设工程4项、道路绿化建设工程7项、围墙绿化建设工程7项。
  三、实施办法
  (一)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坚持“优化布局、方便市民”的规划理念。根据《常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科学布局各类公园绿地。按照“33122”的目标:即居民出行300米左右有一处3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居民出行1000米左右有一处20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每个城市组团至少规划建设1个2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
  二是坚持“绿化为本,文化为魂”的造园理念。做到“一园一主题、一园一特色”,将每个公园建成各有特色、品位较高、设施较全、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市民游憩“后花园”,使公园成为“大众的乐园、城市的绿肺、园林的典范”。在获得“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基础上,积极争创“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管理理念。要精雕细刻出精品,精益求精上水平。坚持服务市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全部向市民免费开放,提高公园社会效益;始终保持优美的园景园容,提高公园生态效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公园经济效益。
  2.工作目标
  在市区已有51座公园绿地的基础上,2010年完成或启动建设16个公园绿地,年底公园绿地敞开数量达60个以上。计划投资208133万元,共新增绿化面积140.97公顷,其中年内新增绿化面积117.34公顷。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丁塘港生态湿地公园:规划面积33.87公顷(其中水面7.8公顷,陆地26.07公顷),计划投资2.94亿元。市园林局、戚墅堰区组织实施,年内基本建成。
  (2)圩墩公园(三期):规划面积2.7公顷(四中地块),2010年启动建设,年内完成前期启动资金500万元。市园林局、戚墅堰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3)雕庄公园:新增绿化面积6.67公顷,计划投资5000万元。市园林局、天宁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4)桃园绿地(二期):新增绿化面积1.83公顷,计划投资13831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5)民航机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17公顷,计划投资5238.91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年内基本建成。
  (6)广化桥绿地:新增绿化面积0.8公顷,计划投资5514万元。市园林局、钟楼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7)五星公园改造:将五星公园改造提升为法治主题公园,原有2个自然园区分别建成廉政和法治两个主题分园。法治公园以2个广场、3个景点、6条不同风格的宣传带为基本框架,用法治雕塑、人物塑像、大型电子屏等手法,反映古今中外的法治人物、重要法典、法治典故、法治格言、法律体系、法律条文等法治内容,在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开展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市园林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600万元,年内建成。
  (8)城铁北广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2公顷,计划投资2100万元。市交通局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9)西太湖休闲区核心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3.5公顷,计划投资2.1亿元,2010年完成入口广场、休闲广场、创业路两侧及揽月湾广场景观绿化建设。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0)太湖湾狂欢谷绿化工程:规划新增绿化面积15.3公顷,投资3800万元,2010年4-9月实施。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1)淹城春秋园绿化:2010年5月前完成25.52公顷淹城春秋园一期工程配套绿化建设,计划投资6000万元。武进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2)环球恐龙城5A精品景区:项目占地60公顷,总投资55.65亿元,包括恐龙园峡谷区改造,迪诺水上街市,时光城,养生天地,网络游戏主题公园等,主题区域将集中体现高科技、参与性和文化体验性,强化恐龙文化主题体验。新增绿化面积10公顷,计划投资10.7亿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13)高铁生态公园(暂定名):位于高速铁路(龙江路—老藻江河)和沪宁高速公路之间,新增绿化面积11公顷,总投资1.5亿元(其中2010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14)飞龙绿环小游园:东起长江路,南至南湖路,全长1.2公里,结合30米绿化带和多个街头绿地,打造特色鲜明的带状公园绿地,新增绿化面积5公顷,2010年计划投资15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
  (15)高铁南北广场绿地:新增绿化面积4公顷,计划投资250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建成南广场绿地。
  (16)月星广场中心绿地:改造提升绿化面积5.5公顷,2010年计划投资1650万元。新北区组织实施,年内启动建设。
  (二)道口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不论道口路口,个个是绿色窗口。绿色窗口要坚持以绿为主,生态优先的原则,形成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季相明显和景观多样的植被景观。二是城市出入口不仅是绿色窗口,还是形象窗口。形象窗口要通过道口绿化、亮化、广告、可视范围内建筑立面、交通设施等全方位整治,实现绿化、环境和管理提升,达到“空间大起来、道口绿起来、灯光亮起来、景观美起来”的目标,形成道口特色景观,体现城市形象。
  2.工作目标
  实施2项工程,建立1个机制,计划投资25629万元,新增绿化面积13.33公顷,提升绿化面积124公顷:一是道口提升工程,包括沪宁高速常州道口、沪宁高速横山桥道口、沪宁高速薛家道口、沪宁高速罗溪道口、沿江高速常州南道口等5个主要城市出入口;二是道口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沿江高速滆湖互通道口新建绿化工程;三是建立道口绿化长效管理机制。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道口提升工程:分别对沪宁高速常州道口、沪宁高速横山桥道口、沪宁高速薛家道口、沿江高速常州南道口4个道口进行提升,提升绿化面积124公顷。提升内容包括匝道内外的绿化、灯光亮化、广告、可视范围内建筑立面、交通设施等。计划投资23629万元。道口提升工程(包括匝道内、匝道外)分别由武进区、新北区组织实施,市绿通办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市交通局做好与省高速公路控股公司的协调工作,配合武进区、新北区实施匝道内提升工程。匝道内提升工程经费由市交通局统一筹集,概算资金11508万元。匝道外提升工程经费分别由武进区、新北区承担,其中武进区概算资金4903万元,新北区概算资金7218万元。
  沪宁高速罗溪道口的提升与机场扩建同步实施,具体按上述操作方式。
  (2)沿江高速滆湖互通道口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3.33公顷,计划投资2000万元。武进区组织实施。
  (3)建立道口绿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原由省高速公路控股公司负责的高速公路匝道内绿化等的管理,移交给属地政府管理,市交通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移交的组织协调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属地政府落实道口绿化养护经费,提高道口绿化养护标准,落实相关单位,统一负责匝道内外绿化等的管理工作。
  (三)垂直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一是市区河道,特别是关河、藻江河、北塘河3条重点河道驳岸两侧栽植攀缘和悬挂植物,形成绿色幕墙,提升河道景观功能。二是市区道路沿线桥梁桥柱、高架桥柱、地道引坡挡墙、房屋山墙、栏杆等处栽植藤本植物和悬挂植物,通过立体种植形成绿色幕墙,丰富绿化层次,增加建筑物艺术效果,提高绿视率。
  2.工作目标
  在2008年实施垂直绿化长度3.7万多米、种植藤本植物20多万株的基础上,2010年计划实施4项工程,新增垂直绿化长度2万米以上,种植藤本植物30万株,投资3150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铁路地道垂直绿化工程:结合城际铁路改造,同步实施永宁路地道、竹林南路地道、五一路地道、泡桐路地道、戚月线地道等5个地道垂直绿化。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750万元,实施长度为8000米。
  (2)高架路二期桥柱垂直绿化工程:在全长27.9公里的高架范围内的桥柱,全部进行垂直绿化。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0万元。
  (3)河道垂直绿化工程:对关河、藻江河、北塘河、大运河、西市河和三井河六条河道两侧、长14.95公里的有条件地段进行垂直绿化。市水利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万元。
  (4)垂直绿化修复工程:对于受沪宁城际铁路施工影响的青洋路、五角场、晋陵路、健身路、通江路、长江路等6处铁路立交垂直绿化进行补建和恢复整治。市交通局组织实施,计划投资200万元。
  (四)道路绿化建设工程
  1.特色和标准
  公路绿化的标准:“不论国道省道,条条是绿色通道”。一是高速公路在防护拦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沪宁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西绕城高速公路花木示范区在防护拦外每侧实施50米生态防护林和100米苗圃生态林;二是普通国道干线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30米;三是普通省道干线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20米;四是对辖市(区)二级公路标准以上的道路进行绿化,其中二级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10米,一级公路在路面外每侧实施绿化宽度不低于15米。
  城市道路绿化的标准:新建道路绿地率指标全部符合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其中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市区主要道路绿化的标准:形成绿化连线、景观多样、立体种植、绿量浓郁的城市道路绿化视觉效果。主干路应按照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种植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势强和环境效益好的行道树等植物种类;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种植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的木本或草本观花植物,营造四季有花、色彩丰富的道路绿化景观效果。
  2.工作目标
  2010年实施7项工程,包括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市区主要道路美化工程、绿化设施提升工程、武进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北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增绿化面积367.9公顷,计划投资57840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高架路二期、飞龙东路、东经120路和竹林北路、新堂西路等新建道路配套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22.87公顷,计划投资20817万元,其中,中吴大道新增绿化面积30.5公顷,计划投资6477万元;高架路二期新增绿化面积81.7公顷,计划投资11414万元;飞龙东路新增绿化面积1.87公顷,计划投资726万元;东经120路新增绿化面积8.8公顷,计划投资2200万元。
  (2)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新北区组织实施通江路、延陵中路、延陵西路三条景观示范路绿化提升工程,提升内容包括树木调整、设施更新、景观改造。市园林局实施工程计划投资2000万元。
  (3)主次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兰陵路、和平中路、劳动路、怀德路、长江路、关河西路、东方东路、东方西路、东方二路、健身北路、晋陵中路、青洋北路、飞龙西路、离宫路共14条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沪宁高速与黄河东路防护林带提升;龙江路与运河路、新昌路与新府路、飞龙西路与玉龙路3个道路节点绿地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26公顷,计划投资10280万元。
  (4)市区主要道路美化工程:
  一是种植四季花卉:实施市区16条主要道路(延政路、长虹路、和平南路、兰陵路、通江路、衡山路、河海路、汉江路、延陵中路、延陵西路、长江路、怀德路、中吴大道、飞龙路、劳动路、晋陵路)四季有花工程,调整种植各种开花乔灌木不低于5000株,布置四季花卉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开花乔灌木和花卉品种数量不低于50种,主要品种有合欢、栾树、桃树、樱花、垂丝海棠、杜鹃、矮牵牛、鸡冠花、三色堇等。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通江路(龙城大道以南)、延陵中路、延陵西路、长江路(沪宁铁路地道-新龙大桥以北)、怀德路、劳动路、晋陵路、兰陵北路(龙城大道以南)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计划投资1550万元。市建设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飞龙路(藻江河以东)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武进区组织实施延政路、长虹路、和平南路、兰陵南路、长江路(新龙大桥以南)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新北区组织实施通江路(龙城大道以北)、衡山路、河海路、汉江路、晋陵路(龙城大道以北)、长江路(沪宁铁路
地道以北)、飞龙路(藻江河以西)等道路四季花卉种植。
  二是续建月季景观路: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3条月季示范路和16处月季景观节点,3条月季示范路分别是河海东路、东经120路、竹林北路,16处月季景观节点分别是通江路沿线的黄河路交叉口绿地、蓝港广场绿地、龙城大道交叉口绿地、西新桥交叉口绿地、金百国际绿地,晋陵中路和晋陵北路沿线的汉江路交叉口绿地、奥体中心绿地、飞龙东路交叉口绿地、青山广场绿地,延陵西路和延陵中路沿线的江南商场绿地、钟楼广场、人民公园、延陵绿洲绿地、文化宫广场、天宁寺广场、朝阳广场。
  (5)绿化设施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晋陵路、勤业路、局前街等多条市区主次干道的行道树树池、盖板、绿地内果壳箱、座凳等的更新提升。计划投资800万元。
  (6)武进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武进区组织实施5条道路绿化工程,分别是武南西路(武宜南路-环湖北路)、延政西路(湖滨路-S239)、长虹西路、朝阳路、武南河西段。新增绿化面积210.37公顷,计划投资18700万元。
  (7)新北区道路绿化新建和提升工程:新北区组织实施10条道路绿化工程,分别是飞龙路、昆仑路、武夷山路、红河路、吕墅西路、吕墅中路、通江路(高速公路-辽河路)、辽河路、龙汇路、龙沧路。新增绿化面积32.4公顷,计划投资3693万元。
  (五)围墙绿化工程
  1.特色和标准
  市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周边实体围墙和社区的实体围墙全部都是绿色围墙,内外种植绿化。对不具备实施透景改造的围墙,围墙外种植树木或沿围墙外面实施垂直绿化。
  2.工作目标
  在前几年中心城区已建围墙绿化约100公里的基础上,2010年,由市城管局负责实施4项工程,新建围墙绿化长度约68公里,绿化面积共31.27公顷,计划投资21847.58万元。各区负责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实施围墙绿化长度约78公里,计划投资10748万元。
  3.实施工程和实施单位
  (1)沪宁城际铁路城区段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沪宁城际铁路常州站、戚墅堰站两端3公里范围内的景观围墙建设,3公里范围外的围墙粉刷出新和垂直绿化建设。绿化长度13公里,计划投资3578万元,绿化面积6.51公顷。
  (2)高架路二期城区段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绿化长度5公里,计划投资1220万元,绿化面积1.36公顷。
  (3)新建道路围墙绿化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中吴大道、龙锦路、新堂北路、棕榈路、五一路、吊桥路、东径120路、竹林西路、东城路、长丰路、虹景路、龙江路、翠虹路、青龙路、新昌路、茶花路、锦绣路、飞龙东路等18条道路两侧的围墙绿化工程。绿化长度41公里,计划投资14757.78万元,绿化面积20.96公顷。
  (4)围墙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城管局组织对2006-2008年实施的劳动东路、劳动中路、怀德路、关河西路、和平路、长江路、晋陵路、勤业路、新市路、邮电路、通江路、武青路、光华路、丽华路、迎宾路等15条整治道路景观及节点进行提升。绿化长度9.4公里,计划投资2291.8万元,绿化面积2.44公顷。
  (5)天宁区围墙绿化工程:由天宁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50000米,绿化改造75000平方米,投资7750万元。
  (6)钟楼区围墙绿化工程:由钟楼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25480米,投资2548万元。
  (7)戚墅堰区围墙绿化工程:由戚墅堰区组织实施辖区道路、社区的围墙绿化工程,市城管局负责监管。绿化长度3500米,改造绿地6060平方米,计划投资450万元。
  四、实施要求
  1.彰显特色、坚持标准
  彰显“五大特色绿化”,是对我市连续几年组织实施“八路八口”、“八路八口四河”、“城乡绿化十大工程”、“城乡绿化八大工程”的总结,更是我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追求。要彰显特色,全市上下必须通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继续高起点规划新一轮园林绿化实施纲要,继续高标准实施一批园林绿化工程,再大干3年,基本形成常州“五大特色绿化”,成为我市又一张名片;要坚持标准,必须严把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质量关,充分发挥园林科技的支撑作用,贯彻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重视植物多样性的运用,积极推广园林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五大特色绿化工程”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项目多、任务重、标准高,时间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推进。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为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保障。各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有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在制定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监管和综合协调;市建设、交通、水利、园林、城管等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管理,加大宣传
  “五大特色绿化工程”,列入2010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力度,突出督查重点,强化进度和质量督查。要加大宣传,树立“植树造林、绿化常州、人人有责”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关心绿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培养广大市民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意识。
  五、工作安排
  1.2009年11月前为发动部署阶段。
  2.2009年12月起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2010年8月底前完成道口绿化提升工程,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河道和现有桥桩、引坡、山墙、栏杆等的垂直绿化工程,现有道路的围墙绿化工程。根据新建和改建道路、地道、高架建设工程进度,及时组织实施相关的道路绿化工程、围墙绿化工程、垂直绿化工程。
  2010年年内完成五星公园改造、城铁北广场绿地、雕庄公园、飞龙绿环小游园、西太湖休闲区核心区绿化工程、太湖湾狂欢谷绿化工程、淹城春秋园绿化工程。基本完成丁塘港生态湿地公园、民航机场绿地建设。启动建设圩墩公园(三期)、桃园绿地(二期)、广化桥绿地、环球恐龙城5A精品景区、高铁生态公园、高铁南北广场绿地、月星广场中心绿地等其他公园绿地。
  3.2010年8月—9月,检查验收阶段。
  附件:1. 常州市市区2010年“五大特色绿化工程”建设任务一览表
     2. 常州市2010年高速公路道口提升工程任务一览表(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3年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3年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3〕49号 2003年4月18日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三部门制定的《2003年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3年3月26日
  

中小学危房改造是保障师生安全和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2001年起我市着手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倾斜资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2002年底,全市已多渠道筹集危改资金372亿元,其中国家、省级专款019亿元,市级补助资金022亿元,其它配套资金331亿元。892所项目学校已全部开工,施工面积964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项目学校848所,竣工面积9189万平方米。共消除危房8842万平方米。全市中小学校舍已得到显著改善。
  在看到危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必须看到,2003年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依然繁重,除要保障危改工程遗留任务和2002年新核增的改造任务在今年内完成外,对危改工程实施中的工程欠款、区县配套资金的落实、中省专款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运作规范等方面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也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解决,以确保今年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为此,现就认真做好今年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已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区县政府是辖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亦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各区县政府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为今年各级教育、财政、计划部门和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扎实解决危改工作实施中的各类问题,持续把危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今年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全面完成危改工程遗留任务和2002年新核增25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的改造任务,为建立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与修缮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各区县的危改任务见附表。
  在保证上述任务圆满完成的同时,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使用的检查、监测,确属危房的,应按鉴定申报,列入工程项目,制定危改规划、资金筹措、招投标、质量进度管理及竣工验收等程序,建立规范的修缮改造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三、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工作
  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扎实做好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工作,是保证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
  (一)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今年的危改任务和当前危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尽快向区县政府报告,以便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并增加危改专款。同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拓宽渠道,保障资金需求,强化政府行为。
  (二)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纳入“一事一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动员乡(村)办企业捐资、捐物,动员群众按税费改革后的相关规定投工投劳,降低建设成本,加快改造步伐。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行各业支持帮助危改项目学校,鼓励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结对支持学校,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自愿捐资修缮校舍。
  (四)盘活教育资产,优化教育资源,对在危房改造中因合校并点而撤并的学校,可通过拍卖、租赁、置换土地、校舍、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所筹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
  (五)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对危改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原定的市级危改补助标准在今年继续执行外,积极与中省有关部门联系,全力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的支持。
  (六)严格执行《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认真做好危改资金审计工作。今年,市审计局将对全市2001-2002年的62个中省项目进行竣工审计,下余项目的审计由各区县教育局商区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重点是危改资金专户的设置情况,中省专款、市级专款的落实情况,区县级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各项目学校危改资金会计核算的规范情况。总体要求是凡达到“办法”规定标准的要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帐,对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项目,要立即纠正并认真按“设专户单独核算工程收入支出情况”的要求,如实反映工程成本。
  (七)着力解决危改工程欠款问题,坚决杜绝施工队锁门事件的再发生。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务必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解决我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2〕195号)要求,不断拓宽筹资渠道,采取“统一规划,逐校算账”的办法,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施工方加强磋商,制定还款计划,商议解决方案,确保“封门”事件不再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加强督查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危改工程,质量尤为重要。
  (一)重申并严格执行市危改办《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市教计发〔2001〕50号)中的各项规定。
  (二)建立质量管理分工负责制,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从今年起,全市区县、乡镇、项目学校及施工方必须建立并完善“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建,谁负责;谁签字验收,谁负责”的工程质量管理分工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狠抓落实,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三)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工作。所有危改项目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现行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今年,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应商区县城建、审计等部门,组织力量对2001年危房工程实施以来的建设管理工作逐校全面核查,凡缺少立项手续、地质勘查文件、招(投)标书、监理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的,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补齐。对核查中发现的未拆除的“D级”危房,区县危改办应派专人蹲点,立即拆除,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更不允许让学生在危房中上课。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今年,市危改工作督察组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全市危改工程的中省专款使用情况、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资金专户的设置、运作规范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要商区县审计、监察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坚决杜绝危改工程实施中主观性、随意性和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五、认真抓好危房改造的舆论宣传工作
  要全面完成危改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工作非常重要,各区县教育局一定要密切联系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是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良好的条件下接受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同时还要注意宣传危房改造中捐资助学的一些先进事迹,营造全民共办教育的舆论氛围。
  持续抓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在今年内使全市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划上一个阶段性的圆满句号,是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工作,也是确保党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的政治任务,本《实施意见》下发之后,各区县教育、财政、计划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研究、严密部署、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迅速掀起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新高潮,确保全市危改任务保质保量的圆满完成,为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表:

区 县 危改工程遗留任务 2002年新核增危房改造任务 合  计
项目学校数 任务数(平方米) 项目学校数 任务数(平方米) 项目学校数 任务数(平方米)
碑林区 3 10643 3 10643
莲湖区 4 20300 4 20300
雁塔区 2 2243 2 2243
灞桥区 16 13719 16 13719
阎良区 2 5436 2 5436
临潼区 74 48803 74 48803
长安区 14 9664 36 31229 50 40893
蓝田县 38 26682 29 21482 67 48164
户 县 15 20441 47 48320 62 68761
周至县 15 11198 46 61437 61 72635
高陵县 22 22105 22 22105
全市合计 89 98928 274 254774 363 353702